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、职改办)是主管学校机构、编制、岗位、聘用、考核、分配,师资队伍建设,工资基金管理及社保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:
1.研究提出学校机构设置、编制管理、岗位设置与部门职责划分方案,牵头组织学校岗位聘任工作。
2.统筹学校师资队伍建设;做好教师资格认定、教师培养培训、专家队伍和高层次人才建设工作。
3.牵头协调全校师德师风建设,做好优秀教育工作者、师德标兵等评选和推荐工作。
4.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、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晋升、工勤人员考工定级等工作。
5. 负责学校绩效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,研究提出学校收入分配改革方案,加强工资基金管理;做好教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工作。
6.负责事业编制人员教职工引进、录用、调动、离休、退休、退职、解聘等及教职工伤亡、劳资纠纷处理工作。
7.牵头组织教职工年度及聘期岗位绩效考核。
8.统筹教职工劳动纪律教育、考勤管理。
9.统筹学校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及临时用工的管理。